会议审议了《保定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保定市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保定市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律师会(2021-2025年)》及配套措施和分工计划。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全市上下要坚持一个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保定法治建设全过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部署。市十二大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保定、法治保定”,统筹推进法治保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国,努力打造法治建设高地。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内容,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工作全面加快深入推进。要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打造“智慧政务”,扎实推进“无证城市”,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加强地方立法。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综合机制多途径预防、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要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活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政府。
会议强调,扎实建设法治社会,要夯实基本保障,凝聚广泛法治共识。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普法全民守法,促进全民守法,充分发挥公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促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由社会成员。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法治需求,强化法律服务保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提升法治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要特别注重保护残疾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法治保定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
会议强调,要强化落实,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开展工作,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介入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便利执法司法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通过权力制约发挥力量,落实“治国者必先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市委、市法治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和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各项部署。
市委副书记、市综合法治委员会副主任尚利兵介绍相关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合法治委员会副主任赵少峰传达了相关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
市领导曹海波、薛丙山、侯小平、韩超红、郑建军、王宝辉、宋洪民、胡占芳、李建立、王庆平,市委综合法治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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