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体育问答
  • 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版):定义与资格解读

    北京足协教练员管理办法

    定义

    如上下文没有另有说明的,本办法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AFC:亚洲足球联合会。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

    北京足球协会:北京足球协会。

    会员单位:具有北京足球协会会员资格并经会员大会批准的区级足球协会、行业足球协会、俱乐部、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教练员级别培训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亚足联、中国足协或北京足协组织的级别教练员培训,完成相应级别培训科目的内容和长度,并通过指定的证明文件。考核,从而具备相应级别的教练能力。 。

    教练员证:是指中国足协颁发的证明D级至职业级足球教练员资格有效期的文件。本文件允许持有教练员级别培训证书的持有者在有效期内执教。

    教练员注册证:是指教练员级别培训资格证书持有者在北京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登记参加年度工作后,北京足协颁发的证明文件。

    北京教练员: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注册足球教练员。

    足球教练员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亚足联职业教练员、亚足联A级教练员、亚足联B级教练员、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北京市足协E级教练员。

    培训:是指参赛学生在规定的学时内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提高足球理论及相关学科知识、足球技术、技战术等执教能力的过程。

    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的学员进行的更新、补充和提高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行为。

    全国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全国或地区比赛。

    市级比赛:由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全市性或区域性比赛。

    城市运动会:北京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

    注册期限:北京教练员每两年必须注册一次。报名窗口每年开放两次,分别为每年2月1日至3月1日和7月1日至7月31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支适应国际足球发展和北京足球发展需要的教练队伍,进一步推动北京足球教练员队伍的快速提高和规范化。北京市足球技术级教练员管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管理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管理规定》和《北京市足球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北京市足协技术委员会批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足协负责北京足协E级教练员、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亚足联B级教练员、亚足联A级教练员、亚足联A级教练员的执教工作。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车。足协职业级教练员和符合中国足协规定的其他国家级教练员的注册、备案和管理。

    第三条

    北京足协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各级各类注册教练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北京足协会员部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教练员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执教的各级各类注册教练员和外籍教练员,以及从事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比赛的教练员。

    第二章 登记

    第五条

    注册是指北京足协对注册期内执教职业足球队和业余足球队的足球教练员进行注册和审核。

    第六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的教练员,必须按照要求在北京市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工作登记。参加教练员级别培训并取得教练员级别证书后,即可申请教练员执照。从事相应级别的足球教练工作。

    第七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执教的足球教练员,必须取得下列证书:

    1、中国足协、北京足协颁发的教练员级别培训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

    2、中国足协颁发的D级及以上教练员执照;

    3、北京足协颁发的教练员注册证书。

    第八条

    报名参加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足球队组织的足球比赛的教练员足协必须向中国足协和北京足协注册注册,D级及以上教练员必须持有中国足协颁发的教练员等级执照和北京足协颁发的教练员注册证。 E级教练员必须持有北京足协颁发的教练员注册证。

    第九条

    1、报名方式:登录北京足协教练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首次在北京报名的教练员每年2月1日至3月1日、7月1日至7月31日均可报名。完成首次注册后,每两年需续展一次注册,窗口开放时间与首次注册时间相同。

    3、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注册的,北京足协将视为自愿放弃足球教练员资格,并于注册后一个月通过北京足协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注册期限届满。

    4、三年内未更新注册需要恢复教练员资格的教练员,必须在注册时限内按要求完成中国足协和北京足协相应级别的教练员继续教育课程,并通过相关课程的考核。提交相关证明,经审核后即可恢复教师资格。

    第十条

    北京市注册教练员每年应按时向北京市足协缴纳注册费。

    第三章 教练员资格

    第十一条

    北京教练员必须遵守北京足协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教练员职责,遵守教练员守则,应当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为足球事业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

    北京教练员应在北京市足协注册。注册时应持有中国足协和北京足协认可的级别训练证书,并根据训练证书的级别执教相应级别的足球队。

    第十三条

    北京足协E级教练员执教资格:

    年满18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专业足球训练经历,或者有参加职业联赛经历的球员,取得北京市足协E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1、初步掌握幼儿身心特点及足球教学原则;

    2、具备初步教授少儿足球比赛和足球训练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格榜样和道德水准,以及良好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

    经北京市足协批准,可以在本市开展9岁以下儿童足球训练教学任务。

    第十四条

    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资格:

    参加并通过D级教练员培训课程,获得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足球战术阵型的概念_足球的规则和战术规则_足球比赛战术原则

    1、初步掌握少儿足球教学的原理和方法;

    2、有能力组织幼儿进行个人足球基本功初级训练;

    3、具有简单个人战术和2-3人攻防配合战术训练的初步基本能力;

    4、具备组织幼儿进行一般体育活动和简单的足球专项体能练习的基本能力;

    5、具备组织少儿足球活动的基本能力(如组织校园足球节);

    6、具备初步组织、指导少儿比赛的基本能力;

    7、具有良好的人格榜样和道德水准,以及良好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

    经北京足协初步审核、中国足协批准后,可以执教本市小学球队。

    第十五条

    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资格:

    参加并通过C级教练员培训课程,获得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1、基本了解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及足球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2、有能力组织青少年全面、系统的足球基本功训练;

    3、初步具备个人基本战术、群体攻防配合战术、简单全队战术训练的基本能力;

    4、具备组织青少年进行一般体能和简单的足球专项形体动作训练的基本能力;

    5、有良好的组织青少年足球活动的能力(如组织校园足球节);

    6、具有良好的组织、引导青少年参赛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人格榜样和道德水准,以及良好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

    经北京市足协初步审核、中国足协批准后,可以执教本市17岁以下青少年队和校园高中以下球队。

    第十六条

    亚足联B级教练执教资格:

    参加并通过B级教练员培训课程,获得亚足联B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1、精通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足球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2、有能力组织高质量、全面的精英青少年足球基础技术训练;

    3、具有良好的组织精英青少年进行个人战术、团体攻防配合战术训练的能力,具备整体战术训练的基本能力;

    4、有能力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组织精英青少年进行通用体能和足球专项形体运动训练;

    5、具有熟练组织青少年足球活动(如各类足球节)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组织指导优秀青少年比赛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向下级教练员传授青训选拔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能力;

    8、具备基础知识和能力,能够对比赛进行评分,并对球队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9、具有良好的人格榜样和道德水准,以及良好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

    经北京足协初审、中国足协审核、亚足联批准后,可以执教17岁以下青年队和业余队。

    第十七条

    亚足联A级教练资格:

    参加并通过A级教练员培训课程,获得亚足联A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1、精通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足球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2、具备组织精英青少年进行高质量、全面的足球基本功和岗位特长训练的综合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组织精英青少年及高级别球队进行个人战术、团体攻防配合战术训练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整体战术训练和形成球队特色战术打法和风格的能力;

    4、有能力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组织青少年精英及更高级别球队进行足球专项形体动作和站位特长素质训练;

    5、具有熟练组织青少年足球活动(如各类足球节)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组织引导精英青少年及高水平队伍参赛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向下级教练员传授精英青少年选拔和培养方面的专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能力;

    8、具有优秀的人格榜样和道德水准,以及优秀的团队管理和实践能力;

    9、具备对精英青少年及更高级别球队进行比赛分析的综合能力,并对球队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经北京足协初审、中国足协审核、亚足联批准后,可以执教17岁及以上青年精英队和顶级业余队。

    第十八条

    亚足联专业级教练资质:

    参加并通过专业级教练员培训课程,获得亚足联专业级教练员培训证书,并且——

    1、有能力了解当前高水平足球发展趋势;

    2、有能力针对不同的技战术制定相应的实战方案;

    3、有能力结合不断变化的比赛方案和基本阵型来构建不同的战术;

    4、有能力运用健全的心理学理论来提高队员和团队的整体主动性;

    5、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在媒体面前展现积极的代表形象。

    经北京足协初审、中国足协审核、亚足联批准后,可以执教职业俱乐部球队。

    第十九条

    北京教练员报名参赛的教练员资质要求,按照其参加比赛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二十条

    北京教练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良好品德的球员。他们的基本职责是确保所推广和指导的活动适合球员的年龄、发展水平、经验和​​能力,并传授基本的足球技能和规则。 、帮助球员提高足球技术,提供安全的运动环境,定期检查练习和比赛场地及训练器材的安全,关心运动员的全面成长,做好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定期参加进一步的比赛学习,并负责下级教练业务的指导、培训和辅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

    足球比赛战术原则_足球战术阵型的概念_足球的规则和战术规则

    北京足协E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1、根据训练教学任务的要求,合理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协助高水平教练员做好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工作。

    2、初步了解和掌握9岁以下儿童的训练方法,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主动接受高水平教练员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1、根据训练教学任务要求,合理制定和实施训练教学计划,承担幼儿训练教学和参加正式比赛的指导工作,做好选拔、训练和交付工作的后备人才。

    2、了解足球运动的发展方向,初步掌握幼儿的选材和训练方法,及时总结实践训练和教学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并按要求做出书面训练和教学工作总结。

    第二十三条

    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1、根据足球人才成长规律,合理制定训练计划和实施训练计划,承担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正式比赛的指导工作,做好选拔、训练和训练工作。后备人才输送。

    2、及时了解足球运动的发展动态,根据训练和教学实践,进行选材、改进训练方法的技术研究,撰写技术报告。

    第二十四条

    亚足联B级教练岗位职责:

    1、根据优秀人才成长规律,合理制定训练计划和实施训练计划,承担优秀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指导工作,做好选拔、培养和培养工作输送后备人才。

    2、熟悉国内外足球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技战术训练和科学选材方法,善于总结培养优秀运动员和优秀后备人才的经验,立足实践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撰写足球文章研究报告,指导和促进足球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五条

    亚足联A级和专业级教练员岗位职责:

    1、根据高水平体育人才成长规律,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并实施适宜的训练计划,承担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教学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指导工作;选拔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和运输工作。

    2、掌握国内外足球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技战术训练方法以及科学的人才选拔方法,善于总结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高素质后备人才的经验,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实践、撰写科研论文,指导和推动城市足球训练教学和足球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五章 教练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教练员必须遵守纪律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维护和捍卫足球工作者形象,宣传和宣传足球工作者的形象。足球文化。

    第二十七条

    严格遵守中国足协和北京足协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身作则的职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言行一致,勤奋,持之以恒,不断学习,积极进取、脚踏实地、爱岗敬业等职业精神,做到举止文明、端庄优雅、着装整齐规范,为队员树立榜样。

    第二十八条

    教练员是足球行业树立规范的关键,他们的言行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足球产业发展,规范行业标准,教练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教练员要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以培养品行优良、素质高、水平高的球员为己任。

    2.教练应该把每个球员的健康和安全放在他们所做的一切的首位,甚至在提高表现之前。

    3、教练员必须严格遵守北京足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禁教练员主动公开发表诽谤中国足球的言论或做出违背足球发展的事情。要自觉遵守比赛作风和纪律,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

    5、严禁教练员违规招募、输送、倒卖球员,严禁擅自挪用俱乐部资金,严禁向球员及其家属索要钱财。

    6.教练必须教育和引导球员对自己的行为和表现负责。

    7、教练员在教学前必须准备好训练教案,确保所推广和指导的活动适合运动员的年龄、发展水平、经验和​​能力。

    8、教练员应在训练开始前向运动员(必要时向运动员家长)准确说明对相关训练的期望和要求。教练必须与每个球员建立基于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和谐工作关系。

    9、为保证球员的发展,教练员必须与其他专业人士(如俱乐部经理、其他教练员、官员、科研人员、医生、物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等)合作。

    10、教练员必须始终提供积极的宣传和鼓励(如公平竞争等),不得纵容违反相关规则和规定的行为。

    11、教练员必须举止文明,着装得体。训练期间严禁着装奇特。有纹身的人在训练期间必须用衣服遮盖纹身。

    12、在整个足球环境中,教练必须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观,平等对待每个人。

    教练员违反本行为准则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暂停带队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分,或者取消注册和执教资格。违反。

    北京足协将对行为不当的教练员建立黑名单制度。

    第六章 就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北京教练聘用机构范围:

    1、职业足球俱乐部;

    2、在北京市足协注册的具有足球训练项目的各类训练单位;

    3、本市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足球队。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形式与教练员签订劳动或者服务合同,为教练员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并根据教练员的等级和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聘用教练员必须自觉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有效的纸质或电子版劳动或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力、义务等。

    第三十二条

    北京足协技术委员会将对各级注册教练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可作为培养单位重新聘用、转聘、解聘、晋升、奖惩教练员的依据。

    第七章 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随着足球技术的不断发展,每个教练都应该了解最新的知识,每个教练都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教练员的工作登记有固定期限,教练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以确保其工作登记资格。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教学、线下教学、比赛观摩分析、研讨会、专家讲座、教练员会议等。

    第三十五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主办单位是北京市足协,承办单位是北京市足协根据承办条件指定的机构。

    1、专业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足球的规则和战术规则_足球战术阵型的概念_足球比赛战术原则

    2、A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

    3、B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

    4、C级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5、D级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6、E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

    7、守门员C级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和培训时间

    1、专业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8小时/2年;

    2、A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8小时/2年;

    3、B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0学时/2年;

    4、C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32小时/2年;

    5、D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24小时/2年;

    6、E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24小时/2年;

    7、守门员C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16学时/2年。

    第三十七条

    继续教育培训基本组织流程

    1、各级继续教育培训是北京足协年度培训计划的一部分。报名通知应在开课前至少30天公布。教练员应通过北京教练员培训管理系统报名,主办方至少提前10天公告。录取通知书。

    2、各级继续教育培训举办者的条件应当达到同级教练员培训课程的最低标准。

    3、北京市足协负责选拔各级继续教育培训讲师和协调员。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与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24,即每24名学生至少配备1名讲师。

    第三十八条

    继续教育和培训评估

    北京足协负责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考核。各级继续教育培训不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可以申请再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第三十九条

    继续教育和培训出勤规定

    1、继续教育培训原则上要求学生达到100%出勤率。

    2、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并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可缺席最多10%的教学内容,并须补修或以其他方式补课12 个月内。

    3.学生缺课、迟到、早退且未事先书面说明原因的,培训导师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直至取消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和考核资格的决定,按级别报中国足协备案。

    第四十条

    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

    1、专业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8小时,3000元/人;

    2、A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8小时,3000元/人;

    3、B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40学时,2500元/人;

    4、C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32学时,2000元/人;

    5、D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24小时,1500元/人;

    6、E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24小时,1500元/人;

    7、守门员C级教练员继续培训:16小时,1000元/人;

    8、如全部培训均在线进行,学费可酌情减免;

    九、各级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按照《中国足协教练员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并通过培训通知主动公开。

    第八章 教练积分制度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各级教练员按照以下标准实行积分量化管理。每两年积分达到20分后,才能更新工作登记。相关内容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每年须在报名期间至少完成一门由北京足协组织的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每次10分)。

    2、参加足球公益活动的,须在报名期间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北京足协主办、主办或协办的公益足球活动(每次奖励5分)。

    第九章 外籍教练来京执教管理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练必须遵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外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外发[2014]122号)的相关用人规定,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正确的价值观和无私奉献。

    第四十三条

    在京执教的外籍教练员应持有相当于亚足联丙级教练员及以上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必须是北京市足球协会注册或备案的会员单位或者经教育部门批准聘请外聘教练的学校。双方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合同。

    第四十四条

    在北京足协注册并执教非职业联赛足球队的外籍教练员,其俱乐部或培训机构应将教练员资格证书、合同、报名表报北京足协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注册手续。

    第四十五条

    外籍教练在京执教期间,应当服从北京足协的管理,遵守北京足协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足协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市足协教练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cdzgl.com/html/tiyuwenda/5779.html

    加载中~

    相关推荐

    加载中~